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洪塘村部支线电力改造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洪塘村部支线电力改造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莫 0596-6289989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0596-2031966
交易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2016年 9月 26 日9:30 时;
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大迅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价:小写¥999784.13元(含暂列金10万元)
工期: 50日历天
建造师:黄木镇 等级: 贰级 注册证号:闽235060923553
第二中标候选人:漳州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王荆山 等级: 贰级 注册证号:闽235070810060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电力正力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邓旭 等级: 贰级 注册证号:闽235080918002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毅群、庄素华、赵清华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 6 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 3 份,不符合要求 3 份;经过商务评审共 3 份,投标文件符合要求 3份,不符合要求 0 份。
废标情况说明: 1、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6.1.6的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给予废标处理。
2、福建省建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6.1.6的要求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给予废标处理。
3、福建省宏达基建设工程有限工程: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6.1.6的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给予废标处理
监督部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漳州市电力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6年9月 27日至2016年 9月29日。
招标人: 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