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FJZY采购(2020)038。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或品目号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或品目号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或品目号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或品目号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7.2报名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5幢417代理部。
8.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 日9:00。
9.2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29日9:00前提交至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5幢420会议室。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公章):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衍后村吉吉高办公楼四、五楼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法:0596-6289989
13、代理机构(公章):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江滨花园沿江5幢417-418、420-421、423-426号
联系人:张一丹、伦惇
联系方法:0596-266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