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荔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进行兰庭小区的沙土经营场地租用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庭小区沙土经营场地租用;
2.建设地点:兰庭小区
3.建设规模:兰庭小区总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本小区将设置两个代办点。(注:本小区将分期交房,参选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及项目概况信息,避免在参选时因理解不清而影响今后项目的实施)
二、比选方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两个沙土代办点分别抽取2家中选单位。
三、沙土代办点位置:
1、代办点1:兰亭小区2-3幢前面停车场,具体详见附图1;
2、代办点2:兰亭小区23幢后侧非机动车停车场,具体详见附图2。
(注:两个代办点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分别确定中选人,中选人应无条件服从)
四、资格条件:
1.具备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如室内装饰材料零售等、建筑材料零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业绩要求:本比选项目在网络媒介发布比选公告之日(含网络媒介发布比选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承接过住宅小区(或棚户区项目)的沙土代办服务,需提供服务合同或物业公司出具的相关经营证明材料(同时应证明该物业公司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且应加盖物业公司单位公章)。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未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4.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5.截止至本项目比选时间,比选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比选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提交比选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及金额)。中选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担保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比选人有权不退还比选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未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将在完成比选后当场退还。
贵公司若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请于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网址:/)招标采购-比选公告栏处下载比选文件。
六、比选时间:2020年3月19日北京时间9: 30于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衍后村吉吉高办公楼四楼401会议室。(注:参加比选的授权委托人比选时应出示八闽健康码)
联系人:小莫 联系电话:0596-6289989
比选人(公章):漳州市荔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