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BT投资人征集公告
漳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漳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八次常务会议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融资建设, BT业主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现将征集本项目BT投资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漳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二)建设地点
漳州市中心城区圆山新城,北至九龙江江堤,南至规划南江滨二路,东至龙江南路,西至规划经二十二路,分南北两个地块,规划南江滨路从两个地块中间穿过。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由游泳跳水馆、网球馆、附属用房、室外平台及室外工程五部分组成。总用地面积440亩,其中北侧地块113亩(含防洪堤退让),南侧地块250亩,周边市政道路用地77亩。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1、游泳跳水馆,建筑面积22088㎡(含地下室建筑面积5093㎡),2380个观众席;
2、网球馆,建筑面积7730㎡(含地下室建筑面积3250㎡),960个观众席;
3、附属用房,建筑面积400㎡;
4、室外平台,建筑面积10341㎡(按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5、室外工程,包括室外运动场地、公园景观、公园市政设施等。
二、项目BT投资概算
项目BT投资概算约人民币4.8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3.8亿元、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以下简称代垫款)人民币1亿元。
三、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一)施工工期:570日历天。
(二)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的合格及以上标准,并满足游泳、跳水、网球项目比赛要求。
四、项目回购
(一)回购总价
回购总价=工程建安费+工程建安费建设期投资回报+工程建安费回购期投资回报+代垫款+代垫款投资回报。
(二)回购期和回购款项支付
1、代垫款及代垫款投资回报的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同时停止计算代垫款投资回报。
2、工程建安费建设期投资回报的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3、工程建安费及工程建安费回购期投资回报的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始回购,回购期限为三年,按30%、30%、30%、10%的比例分四次支付并逐期结清当期投资回报。
(三)回购形式:现金回购。
五、回购保障
(一)以位于龙文区聚善堂物流东侧21.84亩和聚善堂东南侧184.14亩共205.98亩城市建设储备用地的出让收益作为回购保障。
(二)漳州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承诺指定地块的出让收益及时拨付给BT业主,优先用于支付项目回购款项。
六、工程按期完工、验收合格的奖励标准
工程于2014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BT业主按建安工程结算核定价的3%作为奖励一次性支付给BT投资人。
七、BT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BT投资人须为年检合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中的主要施工方资质应具备上述要求;联合体成员中的主要融资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主要施工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主要融资方为项目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权利和义务,明确约定各方应连带承担《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责任。
(二)财务及融资能力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主要融资方提供)
1、提供2009年~201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必须连续三年有盈利(主要融资方为新设立企业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并由另一成员方提供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2、提供谈判前5天内BT投资人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当日余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对账单。
3、提供企业可用的银行授信余额人民币3亿元及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银行授信保函等融资能力证明。
(三)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主要施工方提供)
1、企业自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在15000㎡及以上的体育馆工程。
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在15000㎡及以上的体育馆工程。
(四)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为主要施工方单位在职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财务人员1名及以上,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技术负责人1名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施工员7名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质检员3名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安全员3名及以上,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材料员2名及以上;
8、试验员1名及以上;
9、机管员1名及以上;
10、造价员2名及以上,土建和安装专业各至少1名。
(五)企业信誉要求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主要施工方提供。
2、BT投资人无被政府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要求双方具备)。
八、BT投资人的选择方式、评估办法
1、BT投资人的选择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BT投资人。
2、确定BT投资人的评估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从潜在BT投资人工程建安费下浮率报价、工程建安费建设期年投资回报率报价、工程建安费回购期年投资回报率报价、代垫款年投资回报率报价、财务及融资能力、技术能力等方面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进行综合评估,经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的BT投资人。
九、报名和领取谈判资料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均可。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采用网上报名的,提供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
(三)报名时间:2012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18日,8:30~11:30,15: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四)领取谈判资料时间:2012年9月15日至2012年9月18日,8:30~11:30,15:30~17:30。
(五)报名和领取谈判资料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采用网上报名的,谈判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十、谈判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方式及金额
(一)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二)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潜在BT投资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潜在BT投资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2、符合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要求,凡是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BT投资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谈判时不需要另行提交谈判保证金。
(三)谈判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十一、递交谈判申请资料时间、地点
(一)递交谈判申请资料时间:2012年9月25日10:30~11:30。
(二)递交谈判申请资料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征集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三)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
十二、联系方式
BT业主: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圆山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陈先生(18959672128)、吴女士(13003952539)
邮箱:zzysxcjtb@163.com
电话:0596-6289989
传真:0596-6289991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B座
联系人:朱先生(13063100273)、朱女士(13159145561)
邮箱:fjjrzz123@126.com
电话:0596-2926609
传真:0596-2965066
十三、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610 2010 0100 1837 86
十四、本征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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