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圆山新城白云小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报批的申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圆山新城白云小区(安置房)和莲浦小区(安置房)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2]34号),经研究,同意圆山新城白云小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解决拆迁安置问题,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加快圆山新城开发建设,拓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
二、项目单位: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圆山新城(南面为南环城路,西与规划龙祥路相邻,东临规划四号路,北面为规划道路)。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34794.97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97095.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828平方米(计容面积22582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7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社区服务、商业建筑、公厕、垃圾中转站以及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128396万元,资金由业主自筹。
请依据此批复文件抓紧开展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维稳等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