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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路(龙江南路至纵十六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含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圆新建设集团 日期:2017-12-13  来源:   【字体:
  
琥珀路(龙江南路至纵十六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含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琥珀路(龙江南路至纵十六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含咨询)
比选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最高限价 330000 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比选方式:邀请招标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选法
比选时间: 2017年 12 月 13 日 9:30  时
中选人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选价: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320000
中选工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评审委员会成员:杨漳生、黄月琴、张国喜  
公示时间:2017年 12月 14日--2017年 12 月 16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