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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智能制造产业示范园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圆新建设集团 日期:2016-09-05  来源:   【字体: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智能制造产业示范园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闽聚星招字【2016】漳第021

 

1.    招标条件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智能制造产业示范园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智能制造产业示范园工程

2.2.  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靖城大道东南侧、高新东路西南侧、高新二路东北侧、规划路西北侧地块;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0300㎡,实际用地面积135300㎡,主要建设智能制造产业通用厂房及生产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8336.15㎡,其中厂房面积120305.36㎡,公共配套及服务中心15066.16㎡,宿舍及食堂面积13640.00㎡,地下不计容面积30236.39㎡,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6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 / 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后续勘察设计服务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勘察(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若需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含设计变更)和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2. 内容: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地下室)、室外工程(含区内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绿色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及其所有配套工程。

2.7.  勘察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为止(该周期含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2.7.1勘察设计阶段

①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正式稿)。

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送审稿);经联合审查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批稿)。

③从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

④从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经论证后的基坑支护设计成果(正式稿)。

备注:上述勘察设计单位报送审查的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若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送审稿应达到审查机构及相关部门的送审要求。

2.7.2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8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完成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通用标准厂房设计业绩;(投标人的企业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根据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若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且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6日至2016910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招标文件及方案设计等材料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928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方式二: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保证金提交方式,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92908 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 ,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投标人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等资料的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②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设计项目负责人同一人)、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7.2条款,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圆山新城网(http://www.ysxc.gov.cn/)、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zzgjgxq.gov.cn/)等媒介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靖城镇科技路移民创业园 ,邮编:363000

电话:0596-6032775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邮编:363000

电话(传真):0596-2682006

联系人:小卢、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