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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圆新建设集团 日期:2015-03-25  来源:   【字体:

1. 招标条件
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卓知(Z-2015)招字003号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2014]201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漳州市九龙江南岸圆山新城,属于规划南环城路的一部分,西起龙祥南路,东至象镇互通;
2.3.    工程建设规模: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全长约1.3km,道路红线宽度为6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529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初勘及详勘)、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桥涵(含一座单跨16米桥梁)、绿化景观、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路灯、环卫、城市监控设施、灯箱广告线路、公交停靠站、及市政管网(含雨、污、给水、电力、电信、有线、燃气等)等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2.7.    设计周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初设文件和概算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标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勘察综合类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路桥、道桥、市政、交通土建工程专业之一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30日,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规划方案),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4月17日8:30时(含2015年4月17日8:3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指定帐户以潜在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网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所提供的账户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说明: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8:30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8:30时;开标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5.    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费收费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固定总价包干,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包含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费用)。
8.2.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费收费金额:每米进尺综合单价收费金额人民币150元(包含水上、陆上等任何自然条件部分),按实结算。
8.3.    勘察、设计费用包含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邮编:363000
电话:0596-6289989
联系人:小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307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11    传真:0596-2668013
联系人:小郑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