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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山新城建设公司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房租减免政策
圆新建设集团 日期:2020-04-10  来源:圆新建设集团管理员   【字体:
  

4月7日,按照漳州市、漳州高新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的有关文件精神,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制定并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实施方案》,对承租公司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和个体户,进行租金减免。

一、减免对象。承租公司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指白云小区、莲浦小区、物联网、科技园、南方花园店面)的中小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和个体户。

二、减免标准。免收2020年2月份租金,减半收取2020年3月份和4月份租金。

三、减免程序。承租人需减免租金的,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公司(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一个合同编号一个申请),符合减免条件的,根据双方已签店面租赁合同,双方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送漳州高新区财政局备案。

四、减免审批。公司成立租金减免工作小组,对承租人申请减免进行审核,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行政事务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投资发展部、审计法务部、财务管理部、荔海物业公司、圆创商业运营公司等部门人员。

五、减免办理。已交2020年2月至4月租金的承租人,上述减免租金从下期应交租金中抵扣;尚未交纳2020年2月至4月租金的承租人,上述减免租金从本期应交租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