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地点
1、对象:
(1)具体名单如下:
人员名单 | ||
编号 | 职位 | 准考证号 |
1 | 01—综合受理岗 | 901030001 |
2 | 01—综合受理岗 | 901030002 |
2、时间:2019年2月18日(上午9:00——11:00);
3、地点:漳州市龙海市324国道百花村路段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楼A05。
4、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学信网上认证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公布笔试成绩(名单见附件1)。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0596- 662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