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经综合评审,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被漳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授予漳州高新区第一届(2015—2017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圆山新城建设公司立足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扎实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总体呈现出几大亮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创建统筹协调。调整充实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安排。二是突出工作效能和社会效益。公司多次荣获漳州市委、市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表彰,建设的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福建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优胜奖、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等。三是不断提升创建实效。公司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结合自身特色,强化员工安全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各项业务培训;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公司文化建设。四是文明形象全面提升。大力开展系列公益广告宣传,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强化卫生环境宣传教育行动、文明交通行动,各在建工地做到文明有序施工,营造出安全、舒适、井然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有力地加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工作,将精神文明工作与日常工作进一步有机融合,不断强化全员创建意识,丰富文明创建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方式,推动公司文明创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