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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高新区水仙花苑项目物业服务补充通知01 
圆新建设集团 日期:2018-07-06  来源:圆山招标采购   【字体:
  

漳州高新区水仙花苑项目物业服务

补充通知01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中项目主任要求“具有接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且具备担任项目物业服务处负责人三年以上经验,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年限的,须再提供合同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修改为“具有接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且具备担任项目物业服务处负责人三年以上经验(三年以上经验指: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三年或三年以上经验),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年限的,须再提供合同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采购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