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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山新城莲浦小区(安置房)、莲浦小学 (含幼儿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告
圆新建设集团 日期:2012-12-28  来源: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圆山新城莲浦小区(安置房)、莲浦小学 (含幼儿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
公   告
漳规公[2012]2034号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12]83号专题会议纪要、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圆山大道北侧龙江南路西侧用地等四个规划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漳政综[2012]106号)及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圆山新城莲浦小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先行核准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批复(漳发改审[2012]124号)文的要求,为加快圆山新城开发建设,解决项目建设拆迁安置问题,拟将位于龙江南路西侧、圆山大道北侧地块,原我局于2012年1月核发给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圆山新城莲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6002012B0001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6002012B0003号),调整作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圆山新城莲浦小区(安置房)及莲浦小学(含幼儿园)建设用地。2012年12月27日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并交回拟变更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6002012B000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6002012B0003号)及附图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经研究:
①我局于2012年1月核发给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圆山新城莲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选字第3506002012B000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地字第3506002012B000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予以收回注销;
②拟同意位于龙江南路西侧、圆山大道北侧的用地作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圆山新城白云小区(安置房)建设用地,现拟核准该建设项目选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圆山新城莲浦小区(安置房)
建设单位名称: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龙江南路西侧、圆山大道北侧
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232963.74平方米,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4328.27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边绿地面积16406.33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39580.1平方米(含小区道路用地面积9648.47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5301.38(含小区道路用地面积1881.22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47347.67平方米(含港道、港道边绿地、城市道路边绿地)。
拟建设规模:二类居住用地计容建筑面积<293119平方米
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3710平方米
公园绿地计容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③拟同意位于圆山大道北侧、规划经二十二路东侧的用地作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莲浦小学建设用地,现拟核准该建设项目选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莲浦小学(含幼儿园)
建设单位名称: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圆山大道北侧、规划经二十二路东侧
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47214.53平方米,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0266.29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边绿地面积5658.857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31289 .4平方米(含小区道路用地面积2051.27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25031平方米
以上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告,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公众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予以核准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邮编:363005。网址:www.zzghj.gov.cn 联系电话:2638849,联系人:蔡惠琴。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