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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琥珀路—圆山大道)]桥梁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圆新建设集团 日期:2023-04-10  来源:圆山招标采购   【字体:

本项目由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琥珀路—圆山大道)]桥梁检测单位,现欢迎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琥珀路—圆山大道)]

2、建设地址: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

3、项目规模: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琥珀路—圆山大道)],设计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1428.625m,道路宽度34m,两侧退让绿地各15m,设计速度为40km/h。本合同段项目有一上洋村中桥,桥梁中心桩号Z15K1+220,桥梁结构形式为2*20m预制预应力砼空心板桥梁,桥梁全长46.04米,桥面全宽34m,分左中右三幅;

4、比选内容:承担本项目上洋村中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具体检测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二、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有见证取样检测)并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

2、拟派出检测人员应具备福建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且为参选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岗位证书上通过网络验证后查询的工作单位为准;拟派出检测人员岗位名称应满足本比选项目内容要求且在有限期内;

3、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4、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单位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2)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单位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截止至本项目比选时间,比选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办法:低价中选。

四、检测数量及最高限价。

序号检测内容检测数量最高限价
1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桥梁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1座45000元

五、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500元,提交比选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及金额)。中选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比选人有权没收比选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未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将在完成比选后当场退还。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前登陆圆新集团网(/)招标采购栏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书面比选文件。

七、比选时间:2023年4月13日北京时间9: 30于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蔡坑工业园2号7#楼leyu·乐鱼105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方              联系电话:0596-6289987

比选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10日

附件:【比选文件】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琥珀路—圆山大道)]桥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