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股权意向转让建筑业企业征集(资格预审)澄清、补充通知
圆新建设集团 日期:2021-10-13  来源:圆山招标采购   【字体:
  

致:各位潜在意向转让人

一、征集人主动澄清、补充通知:

1、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公路(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三个施工总承包资质,其股权转让最高限价为:①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其中包含一名合格有效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薪酬(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六个月的薪酬)】;

②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手续费、资料费、配合营业执照及资质转入高新区过程中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及遣散安置费等由卖方承担。

③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由购买方代扣代缴,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购买方承担。

2、申请单位除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公路(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三个施工总承包资质外,每增加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费用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最高增加10万元/项,除此以外每增加一项其他总承包资质最高增加5万元/项;每增加一项合格有效的专业承包资质,费用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最高增加3万元/项。

二、潜在意向转让人提出的疑问回复:

1、贵司要求“征集保证金通过申请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写明意向转让人、应征项目名称”,我司为新公司,未成立企业基本账户,征集保证金可否由企业法人账户或者股东账户打出?

回复:本项目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改为:①保证金通过申请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写明项目编号;②若申请单位未成立企业基本账户,则由单位法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写明意向转让人名称(简称)、项目编号。

2、关于股权意向转让建筑业企业征集资格预审公告疑问:我司是2020年取得企业建筑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回复:符合。营业执照上面的公司成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后的企业或取得企业建筑业资质证书的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后(以首项资质取得的时间为准)的企业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本澄清、补充通知文件内容作为《征集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意向转让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注:①征集资格预审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意向转让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意向转让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意向转让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友情提醒:请各意向转让人自行重新下载澄清、补充通知时上传的最新相关资料。


  

  征集人:漳州圆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